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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柳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黄震宇一行到融水县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司法局局长覃巧青陪同实地考察。
柳州市司法局调研组先后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融水镇苗美家园社区、新国村进行实地调研,首先听取了村(社区)干部对驻村(社区)律师开展工作的评价,其次查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最后就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向村(社区)干部进行详细解读,要求村(社区)干部要充分利用顾问律师资源。
▲调研组听取村(社区)干部对驻村(社区)律师开展工作的评价
▲调研组查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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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在融水县司法局召开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调研座谈会,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融水司法所人员参加。
▲会议现场
会上,覃巧青局长向柳州市司法局领导汇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法律素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覃巧青局长汇报工作情况
调研组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县司法局在对法律顾问的考评方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要求:一是注重发挥司法所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促进作用,推进村(社区)干部、群众勤用、善用法律顾问,促进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二是要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四是充分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法律需求,结合乡镇中心工作,尤其在村级集体经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涉访矛盾纠纷化解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方面,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五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工作高效开展,加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工作效能。随后,调研组就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更好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征询和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文字:局办公室
编辑:普法股
审核:李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