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纪委监委: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实现为民便民惠民

2021-11-03 19:10:53
岷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县乡村三级“微权力”监督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建立“岷县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创新“码上监督”,运用“互联网+大数据+ 监督”手段,将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实现为民便民惠民,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率。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公示公开各类信息资料3274份,重点岗位人员信息6667余人,访问量447万(人)次,群众留言8324次,受理信访举报97件,经过分析研判,转县纪委监委有关室处置5件,转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24件。

厘清权责,实现群众监督“清单化”

聚焦“问题”建“平台”。为有效解决村干部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梳理归纳了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阳光村务4大类56小项小微权力清单,逐项列出权力运行依据、范围界限、办理主体、办理程序等。同时,为方便群众监督,将全县18个乡镇的359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一村一码”,推动村务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建好“平台”解 “难题”。通过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压缩“人治”空间,确保村干部照单用权,做到“该办的不办不行,不该办的想办也不成”,切实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让村干部明白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应该怎么做,让群众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

公开流程,实现群众办事“智能化”

规范干部用权。针对每项权力,从业务流程方面精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照权责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制作“小微权力”漫画,张贴到村到户,让乡村干部行使权力“看图做事、照单履职”,有效防范群众在办事时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方便群众办事。依托 “岷县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我要办事”“民事直说”和“一键咨询”等7大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流程,在指尖上就能办事,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的目标。

科技创新,促进基层权力“透明化”

“面”上实现“横向”互联。在“岷县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版升级建成“岷县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初步把包括县纪委监委在内的29个县直部门纳入线上监督,分层级设置了部门监督、乡镇监督、村级监督三个栏目,平台与“清风岷县”互联互通,可以随时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普及纪法知识、通报典型案例、弘扬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点”上实现“纵向”监督。平台直通“甘肃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让群众可在查询自己政策资金享受情况的同时,同步监督他人政策资金享受情况,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切实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极大的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聚焦问题,推动监督贯通“长效化”

坚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思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转变监督方式。变“墙上”监督为“掌上”监督。针对外出人口多、村务公开栏监督不便现象,初步纳入包括县纪委监委在内的29个部门单位、18个乡镇和370个行政村(社区),进一步靠实监督职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线公开村干部、驻村干部等职责、联系电话,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听取意见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办事摸不着门、找不到人和暗箱操作问题。变“事后” 监督为“事前”监督。将事后追究变为事前规范运行、全过程监督,让小微权力彻底放到阳光下运行,把过去村干部替民做主变为由村民自己做主、村干部办事,既规范了村干部履职,又实现关口前移,提前预防腐败滋生,最大限度保护了村社干部,也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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