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之四十二|事故案例警示,开车莫超速

2021-08-30 11:47:05

我们在日常行车中

经常会在道路旁见到一些限速标志

在有限速的道路上

不知道您开车的时速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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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

十次车祸九次快

我们总能遇见一些

自以为自己是老司机

挑战着速度与激情

你认为超速狂飙时的你是这样的

然而,真相总是事与愿违

而实际上很可能会变成这样

然而,有部分面包车驾驶员自认为车技很好,便无视交规,随心所开,现将面包车超速违法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大家,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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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5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我单位辖区内与一辆车牌号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2人现场死亡及3人受伤,经调查,该两辆车均为个人非营运车辆,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驾乘共计6人是从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前往东营某工地打工。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1人从广饶县某小区出发到龙居镇的某工地干活。经认定,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朱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调查;同时,东营市东营区交安委向朱某户籍地乡镇发出事故情况通报单。

事故经过

2021年7月1日5时许,在东营市东营区东营区西四路西侧牛庄镇002县道与009乡道路口处,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002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009乡道路口处时,与右侧沿009乡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处的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2人现场死亡,3人受伤及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判定

经调查,肇事的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及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及如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经调查,双方驾驶人自我安全意识较差,且双方在行径路口时均未尽到各方的安全义务,并且双方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和预判能力。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盲目超速行驶,且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行径路口时,未对道路上车辆的通行情况进行仔细观察,采取降低行驶的速度的措施,未尽到作为驾驶人应尽到的义务。

二、双方驾驶人所存在的过错行为

1.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朱某臣的过错行为:

(1)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

(2)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

2.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郭某的过错行为:

(1)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

(2)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该起事故依法认定,鲁M1***6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朱某臣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鲁E6***B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郭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朱某臣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立案调查,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交警提示

加强自我的安全意识,在行经路口或行径路况较为复杂的路段时,应当降低车辆的行驶速度,集中精力观察好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且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时刻刻,警钟长鸣。身为驾驶员的广大朋友们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觉加强学习,抵制一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时刻刻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安全文明的驾驶车辆,预防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我们说说引发事故的两大“

超速行驶

超速的危害

一、超速行驶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

车速越快,注视点越远,时速在50公里以上,注视点常在305-601米以外。由于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一些小而变化慢的事物难以辨认,临近发现时已措手不及。

二、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

驾驶人在高速行驶时,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行人、非机动车、其他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在超越前车时就易低估对向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同时低估要超越前车的相持距离,发现情况往往措施过迟,易发生相撞或刮擦事故。

三、超速行驶增加驾驶人疲劳程度,反应能力下降。

超速行驶时,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频繁转移,易感到疲劳,时间一久还会瞌睡,极易引发事故。

四、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

驾驶人在思考问题时除根据感知材料外,还得借助经验分析、判断。在变速行驶时一旦出现意外,即使当机立断也需要时间考虑,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决定的这一瞬间发生的。

未按规定让行

法律知识

未按规定让行,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冲突双方未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交通碰撞,如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等等。

东营交警温馨提示:不按规定让行危害很大,该让的车不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的车辆往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提 醒

这些才是正确的让行规定

当转弯车遇到直行车,应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也有右转弯专用道,当右转弯车辆遇到绿灯直行的车辆时,按照规定,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此外,对于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也会出现转弯车辆遇到直行车辆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转弯车辆的让行,还有以下三种情形: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要让左转弯车先行;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

此外,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东营交警提醒,所有驾驶员都应文明礼让,平安出行。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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