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10-15 08:48:54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44131994K。本公司总部位于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本公司前身为原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由原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类。
    
    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号)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发行价格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36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2,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85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937号的《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7日,雷迪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7日,雷迪克、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19年1月7日,雷迪克、沃德、国金证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 杭州雷迪克节能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 19082301040032636 - 已销户
    
    司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 杭州沃德汽车部 19082301040036660 - 已销户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件制造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沃德汽车部 571908989810665 - 已销户
    
    司杭州萧山支行 件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 杭州沃德汽车部 201000174156464 - 已销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件制造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雷迪克节能
    
    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 33100112101201000 9,962,490.90 活期
    
    杭州文新小微企业专 司 10656
    
    营支行
    
    合计 9,962,490.90(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号)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8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500,000.00元。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00,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3,500,000.00元,已由国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83,5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3310010240120100124271),扣除其他中介机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440,424.52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059,575.4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8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2020年3月23日,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0年4月2日,雷迪克、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杭州雷迪克节能 331001024012010012
    
    公司杭州未来科技 科技股份有限公 4271 925,160.60 活期
    
    城支行 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精峰汽车部 331001024012010012
    
    公司杭州未来科技 件制造有限公司 4140 1,278,135.09 活期
    
    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浙江精峰汽车部 950700788010000015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件制造有限公司 94 4,594,937.58 活期
    
    萧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浙江精峰汽车部 950700788016000015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件制造有限公司 89 431,719.90 活期
    
    萧山支行
    
    合计 7,229,953.1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人民币313,727,753.8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共人民币172,002,447.07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7,194,498.08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共人民币40,580,706.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144,6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7,850,000.00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13,294,600.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15,416,968.01元,其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0,821,179.18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金额为4,595,788.83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完成注销手续,销户划款余额16,723.2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首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62,490.90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雷迪克及全资子公司沃德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共计人民币172,002,447.07元,其中包含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7,194,498.08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共人民币34,520,066.80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144,600.00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人民币15,306,737.42元。业经立信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426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48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202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6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82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2)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785.00[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372.77
    
    2017年度:6,096.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14.46
    
    2018年度:3,744.4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9年度:20,925.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78%[注2]
    
    2020年1-6月:606.0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 30,700.00 17,000.00 17,200.24[注3] 30,700.00 17,000.00 17,200.24 200.24 2019年4月
    
    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85.00 - - 85.00 - - - 不适用[注4]
    
    项目
    
    3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 5,000.00 4,058.07 - -941.93 2020年12月[注5]
    
    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5,000.00 4,058.07
    
    4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14.46[注6] 10,114.46 10,114.46 10,114.46 - 不适用
    
    合计 30,785.00 32,114.46 31,372.77 30,785.00 32,114.46 31,372.77 -741.69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1,329.46万元。
    
    注3: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注4: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故不适用。
    
    注5: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延期“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至2020年12月31日。
    
    注6: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785.00万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截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1,329.46万元,
    
    两者合计10,114.46万元。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比例
    
    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30,7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 8,785.00 万元及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329.46万元合计10,114.4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预计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 项目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使用量 额的比例 主体
    
    1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9,017.00 17,000.00 52.94% 杭州沃德
    
    2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
    
    5,000.00 5,000.00 15.57% 雷迪克
    
    项目3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14.46 10,114.46 31.50% 雷迪克合计 34,131.46 32,114.46[注1] 100.00%
    
    注1:公司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114.46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85.00万元的差异1,329.46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114.46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比例为44.78%(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1,329.46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①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调整取消本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承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缩减投资后,预计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2019年4月。
    
    ②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③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
    
    综合考虑,汽车行业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汽车售后市场将产生较大需求量,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在此背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零部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规模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3)变更程序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其合理有效。(详见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37,194,498.08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7,194,498.08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7,194,498.08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立信出具了《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72号),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也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雷迪克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雷迪克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人民币495,778.9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229,953.17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的余额为人民币275,000,000.00元,其中理财产品均未到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金额为305,732.08元。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205.96[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1-6月:49.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 卡车轮毂圆锥滚子
    
    承建设项目 轴承建设项目 23,586.44 23,586.44 49.58 23,586.44 23,586.44 49.58 -23,536.86 2022年4月
    
    2 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 实训中心和模具中
    
    项目 心项目 4,619.52 4,619.52 - 4,619.52 4,619.52 - -4,619.52 2022年4月
    
    合计 28,205.96 28,205.96 49.58 28,205.96 28,205.96 49.58 -28,156.38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浙江精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6月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投产后第一年-592.34万元,第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1 79.13% 二年1,150.06万元,第三年及 不适用 不适用 -503.52 -117.21 -620.73 否[注2]
    
    项目
    
    以后年度2,311.66万元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3
    
    投产后第一年-381.97万元,第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3 不适用 二年64.49万元,第三年及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4
    
    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后年度510.95万元
    
    4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5
    
    注1:实际效益及累计实现效益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
    
    注2: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效益及实际效益均以利润总额口径列示。
    
    注3: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故不适用。
    
    注4: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延期“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故不适用。
    
    注5: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详见三、(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注5。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6月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投产后第一年-172.04万元、第
    
    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1 不适用 二年2,887.36万元、第三年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1]
    
    项目
    
    以后年度5,946.76万元
    
    2 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2]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处于初始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故不适用。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不适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4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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